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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父不肯提供出生医学证明,未婚生子虚8岁了没

来源:医学信息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9-09

【作者】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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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扬子晚报网9月4日讯(通讯员 华轩 桑一 记者 陈咏)“太感谢您了,我为了孩子的户口急得睡不着觉,现在终于解决了,蔡警官您给我们家解决大问题了。”8月底,江都女子庞某某激动

扬子晚报网9月4日讯(通讯员 华轩 桑一 记者 陈咏)“太感谢您了,我为了孩子的户口急得睡不着觉,现在终于解决了,蔡警官您给我们家解决大问题了。”8月底,江都女子庞某某激动地握着新办的户口本,嘴里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。

民警上门了解情况

今年2月,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花荡派出所民警蔡志海,入户走访工作中听说一个头疼的户口问题。村民庞某某的儿子韩某2013年出生后未进行户口登记,导致孩子至今无法入学。

蔡志海立即来到该村组进行调查。原来,庞某某与男友韩某某于2013年1月在盐城非婚生育一子韩某。因庞某某当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,故未领取结婚证,此后,二人未能成功组建家庭。韩某出生后,一直跟着母亲庞某某生活在江都,因生父韩某某不肯就韩某的抚养权问题与庞某某达成一致,且其家庭一直保管着韩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肯交给庞某某,导致韩某自出生后一直未能进行户口登记。

了解详细情况后,蔡志海立刻联系孩子生父韩某某,准备做其思想工作。联系上后,对方就是不愿意提供韩某的出生医学证明。蔡志海赶赴韩某出生的医院,调取到韩某在医院出生的相关证明,并结合走访结果,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部门审批,成功为韩某落了户口。

拿到孩子户口本的那一刻,蔡志海说,必须先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,教育是绝对不能落后的。现在孩子的户口是属于集体户,后续需要庞某某与韩某某双方就抚养权达成协议公证,才能最终确定孩子的户口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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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扬子扬眼

【来源:扬眼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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